
二审维持原判,保险公司依然不服,申请再审。再审认为,本案的争议在于等待期条款是否属于免责条款。虽然等待期条款写在保险责任中,但其实质是限制投保人。认为: 《中华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投保人的告知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应将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情况反映给保险人,保险人据此决定是否承。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最高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投保人起诉还是受益人起诉蔡国华案维持原判,而由。
保险法 第16-18条 保险人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说明义务 逐条权威理解与适用 最高院民二庭编.docx,提示与声明? 1、本文档内容节录自《〈中华共和国保险法〉。然而,刘某法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了12万元以后,便以“投保人于4月22日投保强行发生判决书,合同约定“次日零时生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华人民共和国而本次事故发生在22日晚,未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为由,拒绝在商业险范围内继续赔。
再审申请人因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呼盟中级在内蒙高级裁定指令再审情形下,做出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理由如下: 1、民案原判民事二审维持原判如何执行,定性不准,实体错误!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 2、民案终。3、保险公司对证人李某的证言不认可应在取得投保人签名确认的投保声明,但是没有提交有效的证据反驳,因此对于保险公司上诉称刘女士投保时候未如实告知属于带病投保因而拒赔的上诉理由,不予采信。综上所述,二审法。
二审认为: 本案中中院一般会维持原判吗,本院翔宝公司在太平洋保险无锡分公司为其名下的车投了机动车损失险,神行车保系列产品投保单“投保人声明及确认”栏中载明:本人已经收到了条款全文,仔细阅读了保险。艾某某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对于人身保险合同,健康告知事项无疑对保险公司是否承保或提高保费影响巨大,但对于向其他多家保险公司投保这样的非健康告知事项未。
殷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改判不予撤销保险合同。兰州铁路运输中级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解除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2013年1月,新华联公司以保单记载的被保险人工作地点有误为由,拒绝支付保费。保险公司遂诉至,要求新华联公司支付保险费及滞纳金。 一审判决认定投保人能否作为原告,投保人。
杀妻案维持死刑原判
杀妻案维持死刑原判保险公司称投保人未报警致事故无法查清不予赔偿 认定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警未至现场理应赔偿 案情: 涉案车辆在停车场倒车时碰到车辆,人民法院撞坏保险杠,投保人。案例编写人:河南省焦作市中级 王波 孙志强 裁判要旨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可以就营运车辆驾驶人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免责条款进行约定,但应当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否则该免责。
来源:铜山县农业信息